湘一师教通〔2016〕47号
关于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安的通知
各院(部):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将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的组织形式
采用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两种方式,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原则上师范生的顶岗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实习对象
2013级四年制本科学生、通过学籍转换考试的2011级初中起点六年制公费定向生。
三、师范类学生实习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教学计划,2013级本科师范生(含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免费师范生)及2011级六年制公费定向师范生,在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其中2013级学前教育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习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指导教师及学生安排、经费预算等)于实习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其他各专业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
(一)学校统一安排的师范类学生顶岗实习
1. 公费定向师范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至协议县(市)(即生源地)进行顶岗实习,再由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安排至实习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得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下学期开学后学生可直接到相关县(市)教育局报到,按教育局的安排到指定学校实习。
各院部组织核对公费定向师范生相关信息,并在5月25日前将核对后学生名册报教务处(样表见附件1)。
2.2013级本科非定向师范生原则上均需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
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实习学校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和安排。各院部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进程提前做好顶岗实习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二)师范类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
2013级非定向师范生以下二种情况可以自主联系顶岗实习,但实习时间必须与学校安排一致。一是外省籍师范生,可在生源地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二是报名参加2017年研究生考试的,可在长沙市区内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如果学生本人未在长沙市区内联系到实习单位,也可申请由学校统一安排至长沙市内进行教育实习。但所有参考学生须提供考研准考证及报考学校提供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作为证明材料,方可认定实习成绩。
各院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没按程序办理的,一律不得同意其自主联系实习。
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填写“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书” (见附件2)并在院部领取“实习介绍信”(见附件3)。
2.在6月15日前将申请书和介绍信回执上交院部,院部务必认真核实是否有学生本人、家长签字以及实习单位签章、学生自主联系的学校是否能够满足实习要求等。
3.经院部审核、教务处同意后,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下学期可直接到接受实习的单位报到,进行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
(三)各院部在6月17日前将非定向师范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和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样表分别见附件4、附件5)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各学院对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要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与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管理和考核。
四、非师范类学生毕业实习
1.非师范类学生毕业实习由各院部负责安排和实施。各院部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本院部各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的工作安排,具体实习方案由院部自行制订。
2.各院部在非师范专业实习前,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指导教师及学生安排、工作量统计表等)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根据院部实习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和工作量核定。
五、其它
1.相关表格请各院部在5月26日到教务处领取,也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
2.有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需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稿请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dysfsjk@163.com。
附件:
1. 2017届公费定向师范生花名册
2. 自主联系实习学校申请表
3. 自主联系实习介绍信
4. 自主联系实习学生名单
5.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学生名单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