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0浏览次数:

湘一师校字〔2020〕14号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我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在线开放课程是以校内师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开放、有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网络共享课程,包括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私有在线课程)以及其他形式的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内开设的自建在线开放课程和学校认定引进的校外在线开放课程的应

用与管理。学校鼓励把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示范性强、适合网络传播与学习的课程建设成为在线开放课程,并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上运行,将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推向社会、服务社会。同时,鼓励教师利用我校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和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实施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四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以通识教育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教师教育课为主。鼓励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按在线课程群进行规划和开发。

第五条实行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和孵化计划。学校每年以立项形式支持和培育若干门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申报课程应是有良好基础且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课程。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研究,设置MOOC专项教学改革项目。优先支持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课程,优先支持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学校每年择优推荐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参与申报省级、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项目。

第六条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从立项到上线运行)。建设任务主要有:参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与技术规范》(附件)完成在线开放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活动设计、教学资源编制和视频录制,并在课程资源平台上开课运行;同时,充分利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面向本校学生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形成较为完善的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实施方案(设置合理的线上、 线下学时分配比例,教学环节安排以及考核方式等)。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七条在线开放课程是学校支持下的教师岗位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凡在校内开展的教学活动均对其具有使用权。

第八条在线开放课程原则上必须在学校认定的课程资源平台上运行并接受其管理,省级、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也可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上运行。

第九条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主要负责课程建设、发布、运营、维护以及课程团队建设。各院部是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课程上线前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导向和学术性进行把关审查,课程上线运行后须对课程运行过程进行监管。

第十条在线开放课程应为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需在开课前一学期提出开课申请,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运行。

第十一条在线开放课程正式上线运行后,每年至少在线上完整运行1轮。开课期间,课程负责人及其教学团队应维护课程论坛、讨论区和答疑区,保证课程教学中的问题得以及时解决,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个性化指导,全面深入分析学习状态数据,关注学习者的评价和反馈,并持续对在线运行课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十二条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的同时,课程团队应在校内同时开设的课程中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做好改革前后教学效果评价与对比分析。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原则上线下课堂教学环节学时应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2。

第十三条采取完全自主在线学习模式的课程,原则上仅适用于选修课。学生自由安排学习时间,学校不再安排教室和具体上课时间。

第十四条对于引进的校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由引进课程所属学院或学校统一配置校内责任教师,负责课程管理。课程所属学院、责任教师应及时跟踪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评估课程实际效果,课程结束后向学校反馈课程应用情况,学校据此决定课程的取舍。

第十五条学校对在线开放课程实施动态管理,通过网上监测、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其实际应用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第四章支持保障

第十六条学校将各教学院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情况纳入年终教学绩效考核。对于获得“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精品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的课程,根据其课程性质和学时情况,每门课程提供4—10万元的资助经费,用于课程制作和教学改革研究。经费使用参照学校教学改革质量工程项目有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课程建成并上线应用两个开课轮次后,可根据其应用效果和实际改进需求适度追加经费。获得省级、国家级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团队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湘一师党字〔2019〕37号)给予奖励,课程团队绩效奖励金额不低于该课程奖励标准的60%,由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团队成员贡献情况进行分配,其中课程负责人不少于项目团队奖励金额的30%。学校将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作为教师晋升、聘期考核、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获得“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方面给予倾斜。

第十七条已建好的在线开放课程正式上线开课后,前两轮按一定系数计算课时,以资激励。其中首轮开课按课程学时的2倍计算课时,第2轮按课程学时的1.5倍计算课时。各课程团队自行商定工作量内部分配方案,报所在学院审定后提交教务处备案。该工作量为本科教学工作量,可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奖的依据。若MOOC平台根据相关协议已支付给课程团队一定金额的课程运行服务费,学校不再另付课时津贴。在校内同时开设的课程,按常规课程计算工作量。

第十八条各院部应重视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政策。院部可以为在线开放课程配备助教,辅助主讲教师完成线上和线下学习的组织、答疑、作业批改等工作。助教的数量由主讲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辅助工作量确定。

第十九条教务处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一起组织在线开放课程设计、运行及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等的培训和研讨,为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前期建设和后期运行提供支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积极参加相应培训。

第二十条对未按规定完成的校级建设课程,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资助,课程负责人一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类项目;获得省级立项的课程在教育厅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建设的,课程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类项目。获得国家级立项的课程由教育部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对被取消“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学校将追回奖金并取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课程监测和评估,对运行中发现不合格的在线开放课程,将中止该课程继续开课,待课程整改完毕后,根据评估结果再确定课程是否继续开课。对运行平稳、更新维护快、使用效果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此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与技术规范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要求与技术规范

 

一、建设要求

(一)课程团队

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和助理教师组成。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助理教师能开展线上线下教学。

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教学设计

遵循教学基本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以及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科学设计教学环节,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创新;课程知识体系科学,合理分配教学时数,高质量建设教学资源,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原则上按周设计教学单元,每周发布一次教学内容,课程持续时间建议不超过16周。课程结构设置为两级:第一级结构仅包括标题(建议按“周”命名),以及单元测验或单元作业;第二级结构下包括标题、视频、课堂讨论、教学资源、随堂测验等各类教学内容。二级结构的标题可自主编写,每个二级结构中可以包含多个视频文件和其他类型的教学资源,数量不超过16个,以1-2个学时的课堂负荷为宜。

(三)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注重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和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本校教学和各类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协作式学习。

二、技术规范

(一)视频(教师的授课录像)

1.技术要求

时长范围:5-20分钟(建议控制在15分钟以内);

视频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采用H.264编码方式;

视频分辨率:提交的存档用高清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上传至课程服务平台的单个视频文件分辨率不低于720p(1280×720);

音频:清晰,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噪音等缺陷;

课程简介视频:建议长度50-60秒。

2.拍摄要求

教师画面以中景和近景为主,要求人物和板书(或其他画面元素)清晰,不建议使用无教师形象的全程板书或PPT配音。

录像环境应光线充足、安静,教师衣着整洁,讲话清晰,板书清楚。

视频片头/片尾(可选):片头和片尾的总长要求控制在10秒以内;片头应使用体现课程特色的素材;片头或片尾应出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字样或LOGO标识。

3.字幕文件(可选)

字幕文件应单独制作,不能与视频合并,要求用srt格式;中文授课视频提供对应的中文字幕,英文授课视频提供相应的中、英文字幕;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二)教学资料

教学资料可以是课程教学演示文稿或其他参考资料、文献等。

演示文稿和其他格式文档需以PDF文档的格式上传;也可使用平台提供的富文本编辑器在线编辑。例如,PPT教案可放在该讲教学内容的最后,供学生下载。

(三)课间提问

建议教学视频插入课间提问;有条件的课程,建议每5-6分钟插入一次。课间提问为1-3个客观题,题型可以是单选题、多选题等。课间提问不计入平时成绩。

(四)随堂测验

随堂测验便于及时考查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随堂测验没有提交时间的限制,由客观题组成,平台自动判分;题型可以是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或判断题。一份随堂测验可以由多种题型的客观题组成,题目数量不限。

(五)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由教学团队或学生自由发起的讨论,教师可选择将学生发言情况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

(六)单元测验及单元作业

单元测验和单元作业设有提交截止时间,教师可选择计入平时成绩,发布前需确保题目和答案核查无误。

单元测验由客观题组成,平台自动判分,题型可以是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判断题。一份单元测验可以由多种题型的客观题组成,题目数量不限。

单元作业是主观题,采用学生互评或教师批改的方式进行评分。

(七)考试

考试是检测学生课程阶段性/整体学习情况的正式测验题,可以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数量不限。考试题一经发布不允许修改,发布前需确保考试内容核查无误。

考试题的形式可与单元测验和单元作业一致,客观题由平台自动判分,主观题采用学生互评或教师批改的方式进行评分。考试题只能提交一次,且有答题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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