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教通〔2016〕54号
关于2016年下学期公费定向师范生
顶岗实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要求和各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年下学期,我校将有1876名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为确保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1. 2011级六年制公费定向师范生(2013年通过学籍转换考试注册本科学籍)1424人;
2. 2013级四年制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定向师范生452人。
二、实习安排
公费定向师范生原则上安排到生源地县(市、区)进行顶岗实习,涉及全省14个市(州)102个县(市、区)。教务处根据学生生源地分布,统一联系各地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统一安排实习学校。
实习学生在暑假期间,根据联络指导老师的安排,按时到各教育局报到,由教育局安排到各实习小学实习一个学期。2017年春季开学后返回学校。
三、组织管理
1. 组织机构
组 长:江正云
副组长:佘向军
成 员:黄国盛、张平柯、龙永干、肖建华、邓于祁、田祖伟、廖小芒、朱建伟、曾小红、钟佩君
2.分片管理
实习采取分片管理模式,即一个学院负责若干个市(州)的实习管理工作。各学院负责的市(州)见附件1。
3.实习编队
根据师范生生源地分布和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采取以县(市、区)为单位、各专业综合编队的形式。实习学生按县(市、区)组建实习队,每个实习队的学生人数为30人左右,原则上一个实习队最多不超过45人,最少不少于25人。学生人数多的县(市、区)可以分成几个实习队,学生人数少的可以多个县(市、区)合在一起组建实习队。各县(市、区)学生名单见附件2(电子稿)。
4.实习队管理
一个实习队安排1名联络指导老师负责对该实习队的日常管理、负责联系学生所属学院,负责联系相应县(市、区)教育局、实习学校和实习学生。实习队可根据具体情况分为几个小组。
为确保实习指导到位,1位老师只能联络指导1个实习队。一个实习队推选1名实习队长,1-2名副队长。实习队长、副队长和各小组组长协助联络指导老师进行实习管理,负责与联络指导老师联系,汇报顶岗实习工作动态,负责与实习队各成员的联系。负责完成联络指导老师及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要求
1. 学校层面的工作
(1)6月16日前,教务处根据公费定向师范生生源地分布及学生人数,做好全校顶岗实习工作的统筹安排,明确各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的任务分工及有关要求。6月23日公布各实习队联络指导教师名单。
(2)7月10日前,教务处联系各市(州)教育局,在7月15日左右与各市(州)教育局共同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召开顶岗实习工作会议,联系、协调和安排顶岗实习工作。
(3)7月20日前,教务处向各学院提供各县(市、区)教育局顶岗实习负责人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4)顶岗实习过程中,加强与各市(州)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的联系与协调,协同各学院加强对顶岗实习各个环节的管理。
2.学院层面的工作
(1)6月22日前,成立学院层面的顶岗实习工作机构,制定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根据任务分工(分片安排),按要求安排好联络指导老师,并将联络指导教师安排表(见附件3)在6月22日16:00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6月28日前,组织本学院联络指导老师、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布置顶岗实习工作,强调实习要求、实习纪律和注意事项。公布各实习队联络指导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并要求学生在6月30日前与联络指导老师取得联系。
(3)实习过程中,负责检查、落实联络指导教师的工作,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负责与本学院负责的片区内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实习学校的工作联系。
(4)负责落实学校有关顶岗实习的各项工作。
3. 联络指导教师的工作
(1) 7月5日前,组织本实习队学生开会,选举实习队长、副队长,强调实习要求和实习纪律,建立联系方式等。
(2) 7月30日前,负责与县(市、区)教育局联系,协调实习的具体工作(如确定学生到教育局的报到时间,实习学校的安排是否符合我校要求等),并负责通知实习学生按要求到教育局报到。
(3)负责与各实习学校的联系,了解学生实习过程中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4) 负责本实习队实习生的管理。负责处理实习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负责向学生所属学院及教务处反映实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5) 负责落实学校有关顶岗实习的各项工作。
关于联络指导教师工作的其他有关说明见附件4。
附件:
1. 2016年公费定向师范生顶岗实习各县(市、区)学生人数与片区划分
2. 2016年公费定向师范生顶岗实习学生名册(电子稿)
3. 2016年公费定向师范生顶岗实习联络指导教师安排表
4. 关于师范生顶岗实习联络指导教师工作的有关意见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