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9号)(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和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服务湖南“三高四新”发展战略。
各院部要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新工科、新文科)、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师范类专业建设与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红色课堂、特色教材研发、教风学风建设、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针对我校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校级项目申报立项和省级项目推荐
1.项目申报要求
①项目主持人必须是我校的在岗教育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
②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一个项目只能确立1个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③其他要求需符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所确定的条件。
2.项目类型
①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项目,面向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
②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③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公共英语项目为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由公共外语教学部择优推荐2项省级候选项目。
④其他项目。由省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委员会遴选推荐部分研究项目(不占学校推荐指标),具体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文件后附表。项目选题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工作,每个项目须由两个及以上学校人员参与。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密切关注动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并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只协助推荐,由教育厅审核确定。
3.学校推荐名额。今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指标数为32项,其中普通项目28项,继续教育项目2项,公共英语项目2项。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从本次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级立项项目。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者,本次能够达到校级项目结项要求的,亦可推荐申报,请各院部在推荐时严格把关。
4.择优限额推荐。每个院部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不含公共英语项目),有师范专业的院部需至少推荐与基础教育研究相关的项目1项。全校职能部门推荐项目总数为4-5项,超额申报概不受理。另外,1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按5000元/项自筹经费立项校级教改项目(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推荐3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推荐2项),从各一流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各单位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8)中“项目类别”栏,填报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每个学院可建议1项重点项目(不含公共英语项目)。校级项目立项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支持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立项数和推荐数将占总数的2/3以上,各院部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5.经费支持。学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立项的校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资助。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
三、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学校对2020年立项的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18年及往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和2019年及往年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2.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未通过的,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2016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材料,否则作撤项处理;2017年立项的省级项目本次若未能达到结题要求,请主动提交延期一年结题报告。学校对结题率低、项目总体质量完成不高的院部,学校将适当扣减其下一年度教改项目指标数。
四、表格填写及材料受理要求
1.所有申报本年度项目者都需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6-1(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稿活页,格式见附件6-2。
2.通过学校推荐,参加省级项目评审的再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3.接受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以白色铜版纸包装,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各一式一份)。佐证材料附封面及目录。
4.接受省级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者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5,一式一份)。
5.接受校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7,一式一份),并附佐证材料。
6.各院部须如实填写各类汇总表(申报、结题)(附件8-9),统计并填写本院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0),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须提交纸质档和相应电子档)。
以上材料都须同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包括佐证材料),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或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封面。相关附件表格请上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所有材料须经院部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材料不予受理。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请于9月3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建密、熊薇,联系电话:88227991,电子邮箱:dysfjyk@163.com。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3.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7.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8.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11. 2016-2020年各院部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