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一律采用口试形式,对每个应试人进行等级测试时,有二至三名测试员按照统一的测试标准,分别打分、综合评议。测试评定的二级甲、乙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备案并发证书;测试评定的一级乙等,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并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必要时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抽查,然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证书;测试评定一级甲等,需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证书由国家语委普通培训测试中心盖章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评定普通话一级甲等、乙等水平,必须由国家级测试员主持测试或复核。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以及在交际中运用普通话的能力。共分五个测试项(总分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二)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三)选择判断,限时3分钟,共10分。
1.词语判断(10组)。目的是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语的规范程度。
2.量词、名词搭配(10组)。目的是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量词和名词搭配的规范程度。
3.语序或表达形式判断(5组)。目的是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语法的规范程度。
(四)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目的是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五)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30分。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其中:
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 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 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