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实验实训场所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危化品、气瓶等危险源管控、春假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审批巡查情况、人工智能、无人值守自动化设备等非传统风险排查情况。
三、检查及整改时间
2026年2月4日-2月6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组织人员对本院部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
(二)各院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各院部于2月7日之前,将《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2)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报送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殷绪彬 电话:0731-88228253 邮箱:47746722@qq.com
附件1 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 安全隐患弱项排查自纠台账
教务处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