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首批微专业申报与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首批微专业申报与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袁耀宗 发布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新师范、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湘一师校字〔2024〕35 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微专业申报与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主动对接行业产业需求,采取“项目制”,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基本思路,加强微专业课程建设,提升微专业育人实效,逐步打造高质量微专业群。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依托学科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并符合微专业建设规划。

2.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3.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 2-3 学分。

4.开设学院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班主任和指导老师;能提供齐备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有保障微专业正常运转的相关制度,有专人负责微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

三、经费支持

学校为每个微专业提供1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学院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微专业课程教学以学校同类课程教学的1.1倍计算工作量和课酬。

四、材料提交

1.项目团队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请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dysfjyk@163.com,纸质材料交百熙楼216。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微专业按学分收费,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开班。

2.学生按照微专业课程设置要求,修读完成所有课程,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成绩单和证书。

联系人:袁耀宗、严若华,联系电话:8822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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