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新师范、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湘一师校字〔2024〕35 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微专业申报与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主动对接行业产业需求,采取“项目制”,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基本思路,加强微专业课程建设,提升微专业育人实效,逐步打造高质量微专业群。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依托学科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并符合微专业建设规划。
2.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3.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 2-3 学分。
4.开设学院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班主任和指导老师;能提供齐备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有保障微专业正常运转的相关制度,有专人负责微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
三、经费支持
学校为每个微专业提供1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学院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微专业课程教学以学校同类课程教学的1.1倍计算工作量和课酬。
四、材料提交
1.项目团队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请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dysfjyk@163.com,纸质材料交百熙楼216。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微专业按学分收费,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开班。
2.学生按照微专业课程设置要求,修读完成所有课程,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专业成绩单和证书。
联系人:袁耀宗、严若华,联系电话:88227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