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6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关于开展 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就做好2023年度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立项

(一)申报指标

各学院项目申报指标数详见《2023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3),超额申报概不受理。招标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不占分配指标。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项,不得主持申报新的项目。其他要求需符合附件1所确定的条件。

3.教改项目申报向45周岁及以下的一线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的教师申报省级项目。一线教师主持项目推荐数占总数的2/3以上,还应推荐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类项目。各二级学院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4.限主持申报项目1项,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5.本次推荐的省级项目从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级项目。在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金奖和银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奖励推荐申报1个省级项目(不占学校指标,请在汇总表中明确标注)。

6.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7.以往立项的在研校级项目达到结题要求,主持人可申报本次的教改项目,各学院推荐时应严格把关。

(三)项目类别

教改项目按普通教育、继续教育、课程思政、基础学科和公共英语五类申报。

1.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项目,面向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

2.继续教育项目须专题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3.课程思政专题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专业建设、课程方案、教材体系、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育人等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4.基础学科涵盖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心理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基础学科专项在以上学科范围内开展教改研究。

5.公共英语专项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由外国语学院择优推荐2项省级候选项目。

(四)经费支持

1.学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立项的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经费资助。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

2.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二级学院可从各自一流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中资助校级自筹项目,按5000/项予以立项。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立3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立2项。

(五)选题指南

各学院应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参考立项指南(附件 4),重点聚焦专业拓展与规范化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落地、“四新”建设背景下的专业提质改造、“两性一度”金课建设、卓越人才培养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数字化体系建设、新形态教材建设等研究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总结和梳理,鼓励跨学院和专业的项目申报。

除学院组织自主选题外,学校另设招标项目10项。招标项目不受学院分配指标限制,但每个选题每个学院最多只能推荐1项。招标项目择优推荐省级,今年以校级立项的招标项目若改革成效显著,将在2024年优先推荐省级。招标项目选题内容与预期成果要求如下:

序号

选题内容

立项数量

预期成果要求

1

工科类(或商科类)专业“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与实践

2

工科、商科各1

需包含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供基于数据和案例的实践经验

2

“四新”背景下通识课程体系改革探索与实践

1

需包含通识课程体系改革建设方案与通识课程体系

3

“润之英才”卓越教师培养改革探索与实践

2

小学、中学各1

需包含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供基于数据和案例的实践经验与可推广的创新做法

4

基于知识图谱的专业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

2

需包含线上基于知识图谱的课程资源建设,提供教育实践数据和应用效果报告

5

数字化教材建设

2

需包含有出版刊号的数字化教材一套

6

高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

1

需包含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运行与评价机制,实践应用总结报告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一)自主申请

申请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应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 (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改革实践类)除上述材料之外,还需同时提供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学视频(12学时,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主持人),全课程教学设计详案和教学课件,典型教学案例35个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改革成效的相关材料。

(二)相关说明

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未通过的,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对项目结题率低、总体质量完成不高的学院,学校将适当扣减其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数。2018年立项的项目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以上项目2023年评审结果为“暂缓通过”“不予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均予以撤项。从2024年开始,申报结题时凡超过研究年限(在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的基础上至多延长一年)的教改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优秀典型项目征集

为更好的总结推广教研教改取得的典型经验,请各学院在遵循项目主持人意愿的基础上,从2018 年以来已结题的省级优秀教研教改项目中遴选推荐优秀典型项目。每个学院可推荐1-2项,并将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5)、典型项目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ysfjyk@163.com,每个项目简介控制在 5000 字以内。

(四)中期检查和在研项目统计

学校对2022年立项的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为了规范项目管理,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的统一要求,请所有实际在研、本批次不申请结题且尚未超过结题时间期限的省级项目主持人务必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7),由学院统一提交电子版汇总表至教务处。

三、材料填写与提交

(一)材料填写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和项目进展情况填写对应的表格。各学院须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8)中“项目类别”栏,填报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课程思政项目、基础学科项目、公共英语项目或招标项目。

(二)材料提交

1.校级项目申报者需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附件9,申请书一式一份,活页一式三份)。接受校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一式一份),并附佐证材料。

2.接受省级项目中期检查的申报者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11,一式一份)。

3.接受省教育厅结题验收的申报者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2,白色铜版纸包装,一式一份),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结题所需全部佐证材料。缺佐证材料的项目不予结题。

4. 以上材料都须同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包括佐证材料)。纸质档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中期检查或结题报告书封面。

5. 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教科办报送《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7)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3)。

6.所有材料均须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材料不予受理。上述纸质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请于91日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袁耀宗、严若华,联系电话:88227991,电子邮箱:dysfjyk@163.com

7.通过学校评审推荐,参加省级项目评审的项目负责人另提交《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4),并以“主题=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为形式将申请书电子稿发送至dysfjyk@163.com

8.申报单位推荐立项项目和拟结题项目的主持人分别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4)和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2)扫描版上传到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222.247.225.211,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91800:0092524:00,逾期系统关闭。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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