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3浏览次数:

湘一师教通〔2022〕29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产出高水平教改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就做好2022年度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指标

各单位、各部门项目申报指标数详见《2022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3),超额申报概不受理。自筹经费项目不占分配指标。

2.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项,不得主持申报新的项目。其他要求需符合附件1所确定的条件。

(3)教改项目申报向45周岁及以下的一线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的教师申报省级项目。一线教师主持项目推荐数占总数的2/3以上,各二级学院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4)限主持申报项目1项,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5)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36个申报项目从本次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产生,申报人不得直接申报省级项目;其他省级项目由各项目负责人自行申报,学校不统一组织。由各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择优推荐的研究项目不占学校指标。

(6)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7)以往立项的在研校级项目达到结题要求,主持人可申报本次的教改项目,推荐时应严格把关。

3.项目类别

(1)普通教育项目(含5项教学方法改革研究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项目,面向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

(2)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3)公共英语专项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由外国语学院择优推荐2项省级候选项目。

(4)课程思政专项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项目,面向从事全日制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

(5)基础教育专项只立校级,单独评审,由现代教育发展学院负责推荐,面向我校两所附小及其托管学校的一线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申报指标数8项,其中立项资助3项,自筹5项。

4.经费支持

(1)学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立项的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经费资助。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

(2)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二级学院可从各自一流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中资助校级自筹项目,按5000元/项予以立项。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立3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立2项。。

(3)基础教育研究可立项自筹项目5项,自筹经费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提供。

5.选题指南

A类:课程思政研究专项(例如: 指向“大先生”培养的英语专业核心课程思政教学创新研究);

B类:红色文化育人与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C类: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D类:新文科(新师范、新商科)、新工科背景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E类:对接“三高四新”战略和强省会战略的学科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重构研究与实践;

F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U-G-S三方协同视角下的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G类:(“两性一度”等理念下)教学内容更新与(探

究式、项目式、案例式、互动式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H类:(课程思政、虚拟教研室等)教学团队建设研究与实践;

I类:通识课程与红色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

J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

K类: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

L类:考核评价研究,包括非标准答案考试、无纸化考试、过程性评价、高阶能力评价、成果导向的学业考评等;

M类:教材、教学案例库、线上资源等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O类:高校信息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P类: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项目

学校对2021年立项的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级项目和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延期结题的项目

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未通过的,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2018年立项的省级项目本次若未能达到结题要求,请主动提交延期一年结题报告。对项目结题率低、总体质量完成不高的单位和部门,学校将适当扣减其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数。

三、材料填写与提交

1.材料填写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和项目进展情况填写对应的表格(附件4-8)。各单位、各部门须在“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9)中“项目类别”栏,填报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课程思政项目、基础教育项目。每个单位、部门可推荐重点项目1项(不含公共英语项目和基础教育研究项目),并在汇总表中标注。

2.材料提交

(1)通过学校评审推荐,参加省级项目评审的另提交《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其他类别一式两份)。

(2)接受省教育厅结题验收的申报者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白色铜版纸包装,一式一份)、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各一式一份)、佐证材料附封面及目录。

(3)接受省级项目中期检查的申报者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6,一式一份)。

(4)校级项目申报者都需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7-1,一式一份),同时提交活页(附件7-2,一式三份)。接受校级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者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8,一式一份),并附佐证材料。

(5)经教学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0)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1)。

(6)以上材料都须同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包括佐证材料)。纸质档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或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封面。相关附件表格请上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7)所有材料须经本单位、本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材料不予受理。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请于5月26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建密、张明珠,联系电话:88227991,电子邮箱:dysfjyk@163.com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3.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

4.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7.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8.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9.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1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12.2017-2021年各院部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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