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走向深入,建设高质量教学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2〕3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项目申报立项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教师。能充分利用各大在线教学平台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能熟练使用学习通、雨课堂、慕课堂等智慧教学工具。
2.线上资源要求。拟利用我校已建成的省级或国家级在线课程(课程内容一致或相近),应取得课程主持教师的书面授权;或拟引入校外平台的省级以上精品本科在线开放课程(课程内容一致或相近),应取得课程主持教师的书面授权。
已完成前期线上教学资源建设的本校自建课程主讲教
师可申报。优先支持本校自建红色课程,主讲教师可凭建课实施方案申报。
二、立项流程
1.自主申报。任课教师或课程团队向开课学院申请,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附件2)。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实施要求见附件3。
2.开课学院审核。项目立项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审核。各开课学院制订遴选办法,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规划,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立项课程5-8门。
3.学校审定立项。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立项项目进行审核,下达立项通知,公布立项情况。
三、其他事项
1.每位教师仅可申报一门课程。经批准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教师应根据授课安排,在教务系统的授课计划中对应周次的“教学方式”栏标注“线上教学”或 “线下教学”。
2.经学校审核批准以引入校外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教师,须在开课后一个月内向学校提交课程主持教师的书面授权,否则取消开展混合式课堂教学资格。如因未获得引进课程主持教师授权而引起的纠纷,由开课教师承担。
3.混合式教学原则上在智慧教室开展,或利用学习通、雨课堂、慕课堂等智慧教学工具在研讨型多媒体教室开展。
4.有意短期开展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和创新的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调课程序申请智慧教室使用。
5.各学院应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四、材料提交
9月7日前,各开课学院提交签字盖章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目推荐立项汇总表》(附件2)以及对应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ysfjwk@126.com。
联系人:欧阳君,苏君芳,电话:88228183。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项
目申报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教学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规定(暂行)
教务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