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学运行科 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了解教学运行情况,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学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定于第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东方红校区:5月2日-6日(第11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城南书院校区:5月2日-4日(第11周星期一至星期三,因城南书院校区5月5日、6日为2020级中职学生期末考试,故不安排听课)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自查

1.自查形式:课堂听课;调阅学院领导专题研究教学工作记录、教研室工作记录;检查教学管理相关过程性材料。

2.自查内容:教学日历填写及归档情况;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情况;基础教育教师进课堂、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情况;教师课堂教学创新活动实施情况;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举措及成效;课程思政实施情况;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施情况(任课教师需提供教学日历、学生在线学习数据、课程教案以及学生对课堂的反馈意见);2022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学困生学业帮扶开展情况。

3.自查总结:工作结束后,学院要写好检查总结,包括总体情况、教学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并于5月10日下午4点前将签字盖章的检查总结纸质稿以及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的听课评价表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dysfjwk@126.com

(二)校级检查

1.校领导、职能部门正副处长根据分组安排随堂听课,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和附件2。校级教学督导、二级学院正副院长与正副书记根据课表自行选择课堂听课。

2.教务处调阅学院领导巡查课堂记录本、听课记录本、2022届毕业生实习资料(学号尾数为11的学生实习资料袋)、学困生帮扶材料(含学院学业帮扶领导小组检查记录、学院向被帮扶学生家长反馈学生情况的记录材料及5份帮扶工作记录)。各学院须于5月10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查。

3.教务处在线检查教学日历填写情况,开展2022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4.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开展情况,检查课程及要求见附件3。请学院提前通知相关教师具体事宜。

四、其他事项

1.检查人员听课后需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4)。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听课制度》(湘一师教字〔2019〕12号)要求,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各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每学期不少于10节;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其中至少1节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无特殊情况各学院不得调整课表,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确保教学工作检查顺利进行。

附件:1.校领导教学检查安排表

2.职能部门领导教学检查安排表

3.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试点课程专项检查安排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11周课表(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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