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我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实验实训场所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及整改时间
(一)学院自查:2025年4月15日-4月18日
(二)学校检查: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
(三)隐患整改:2025年5月28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3),组织人员对本院部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
(二)各院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签订2025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模板下载地址: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实验室管理)。学校与院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院部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签署完成后院部、教务处各存一份。
(四)各院部于4月21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2)电子稿、纸质稿及签字盖章安全责任书纸质稿报送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殷绪彬 电话:0731-88228253 邮箱:47746722@qq.com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2: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附件3: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教务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