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我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实验实训场所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及整改时间

(一)学院自查:2025年4月15日-4月18日

(二)学校检查: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

(三)隐患整改:2025年5月28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3),组织人员对本院部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

(二)各院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签订2025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模板下载地址: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实验室管理)。学校与院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院部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签署完成后院部、教务处各存一份。

(四)各院部于4月21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2)电子稿、纸质稿及签字盖章安全责任书纸质稿报送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殷绪彬 电话:0731-88228253 邮箱:47746722@qq.com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2: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附件3: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教务处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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