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教通[2016]86 号
关于开展 “教学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引导我校青年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湘一师教字【2008】11号)和《关于在全校青年教师中开展教学基本功“十个一”活动的通知》(湘一师校字〔2016〕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我校担任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程序
(一)院部组织初赛并推荐候选人
各院部应广泛宣传,积极发动,10月31日前完成初赛,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现场课堂竞赛,11月2日前向教务处报送候选人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含10个完整课时的教案、课堂教学获奖材料、教学评价材料)。
(二)现场课堂竞赛
11月8日-10日,教务处组织开展现场课堂竞赛。参赛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自行选择一个内容进行教学,上课时间为45分钟。竞赛课堂的授课学生为40人。
三、评选办法
(一)教务处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复核各教学院部提交的推荐材料,并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推荐材料评分指标体系》进行打分。此项采取百分制,占总得分的35%。
(二)现场课堂竞赛由评委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现场竞赛评分指标体系》进行打分。此项采取百分制,占总得分的65%。
(三)根据候选人的最终得分排序,前5名授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800元。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发动并组织初赛,鼓励青年教师参加评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整体氛围,并为参评教师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二)已获得“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称号者,不再参评。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推荐表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推荐材料评分指标体系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现场竞赛评分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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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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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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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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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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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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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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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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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课堂教学获奖及承担教学示范观摩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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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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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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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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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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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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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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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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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学年课堂教学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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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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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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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本院部排名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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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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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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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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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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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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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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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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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院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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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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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推荐材料评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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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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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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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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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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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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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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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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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明确具体,体现课程特点、学生实际,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反映知识、能力和思想(情感、态度)相统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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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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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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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素材和资源选择与组织得当,内容安排适宜,重点难点把握准确,符合学生认知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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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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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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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启发性强,合理运用辅助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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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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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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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思路清晰、活动组织合理,课后学习指导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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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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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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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素齐全,表述精炼准确,具体鲜明的教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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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课堂教学获奖情况(可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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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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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10,8分;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6,4分;
校级示范观摩课4分,院级示范观摩课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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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学年课堂教学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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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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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院部教学排名前20%者,每次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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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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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新秀”现场竞赛评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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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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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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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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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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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课堂竞赛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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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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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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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娴熟、讲解流畅、表达准确,重点突出、深入浅出,紧密联系学科发展最新研究成果,有效启发学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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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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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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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过程安排有序、衔接紧密,时间分配恰当,课堂调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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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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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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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运用合理,问题设计得当,富有启发性,有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师生互动,合理运用板书和多媒体等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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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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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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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氛围和谐,课堂氛围好,感染力强,学生思维活跃、参与积极,有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的积极性,素质教育理念得到落实,教学目标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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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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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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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教改创新精神,特色鲜明,风格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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