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教通[2019]37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司函[2019]37号)与《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函[2019]136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我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全校17个实验中心
二、自查自纠内容
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2019年5月7日-5月10日
学校检查:2019年5月13日-5月14日
四、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见附件1)进行全面自查,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2),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与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5月13日上午12:00前报送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殷绪彬;电话:0731-8822818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2.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