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6浏览次数:

湘一师教通[2019]100号

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工作有序进行,使建设经费的投入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2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顾问:彭小奇

组长:童小娇

副组长:刘志敏李克勤江正云

成员:蒋蓉邵纯 彭善琼 朱承学 胡春光 龙永干 欧阳章东刘祥清田祖伟 黄小喜 张应华 李 华 黄依柱周小李 刘明东 张尚晏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办,负责校内各相关单位的统一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办公室(简称项目办)。

项目办主任:蒋蓉

项目办副主任:李建亚

项目经办人:殷绪彬

二、具体实施的项目

各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建设规划及实际情况,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的需要,提出2020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需求,在线填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已在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填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三、制定实施方案的要求

依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学校现实迫切需要和长远发展需求,按照“择优促优、强化特色、突出重点、保障教学、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注重效益”的原则,凝练学科特色,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和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校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组织骨干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个项目要安排1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精心组织,形成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二)统筹兼顾,周密考虑。对项目建设内容、设备选型、设备台套数及技术参数、配套“软件”建设等,要认真考虑好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细节,完善建设方案,确保项目能顺利实施。院部要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通过院部论证后,填报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技术参数表(附件3、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表(附件4

(三)资源共享,提高效益。讲求项目效益,提倡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型设备购置、单项超过40万元支出项目的仪器设备进行单独论证,提供论证报告(附件5。要避免项目经费浪费、避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实现大型设备的开放共享,要提高设备和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项目的效益。

四、技术支持

请各相关单位在2019年11月25日前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在线填报的技术负责人,学院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为实验管理人员,并将名单报给实验室管理科。教务处近期组织进行实验室建设项目在线填报工作的培训。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2日

项目建设单位拟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进行院部调研论证。

2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4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在线填报

3

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1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在线评审、论证。

4

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3月6日

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优化,最终形成定稿。

5

2020年3月-4月

教务处上报学校审核,进行专家集中现场论证。

6

2020年5月

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存档,移交资产处组织实施招标建设。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附件2: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3: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技术参数表

附件4: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表

附件5:单价4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论证报告

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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