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7浏览次数:

1.负责制订和完善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实践教学的规划与改革。

3.负责见习、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5.负责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6.组织省级、国家级实践教学项目的申报与建设。

7.组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8.负责实践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教材管理制度建设。

10.负责学校教材规划、建设与管理。

11.负责组织教材征订、发放与结算工作。

12.负责教材质量评价。

13.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

14.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与推广及相关活动的组织。

15.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师资队伍培训与管理。

16.负责语言文字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17.负责科室档案管理。

1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邮编:410205

湘ICP备05000548号  湘教QS1-2000505-0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