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 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我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实验实训场所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及整改时间
(一)学院自查:2025年1月9日-1月10日
(二)学校检查:2025年1月13日
(三)隐患整改:2025年1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组织人员对本院部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
(二)各院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各院部于1月13日之前,将《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2)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件报送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殷绪彬 电话:0731-88228253 邮箱:47746722@qq.com
附件1 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
教务处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