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学科专业优化工作部署,引导全省高校对接科技发展与行业产业需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科专业内涵重塑,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就做好2025年度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指标
各本科专业所在学院推荐到学校参评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7个,超额申报概不受理。自筹经费项目不占分配指标。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本次推荐的省级项目从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产生。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项,不得主持申报新的项目。其他要求需符合附件1所确定的条件。
3.教改项目申报向40周岁以下的一线骨干教师倾斜,40岁以下教师主持项目推荐数不得低于总数的50%,一线教师主持项目推荐数不得低于总数的2/3。各二级学院推荐时,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4.限主持申报项目1项,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主持人和成员一律不得超项。
5.省级创业就业教育项目由从事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工作者申报。省级创业就业教育项目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向省教育厅申报,不由学校教务处推荐申报。
(三)项目类别
省级教改项目按普通教育、课程思政、基础学科、人工智能+、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图书馆、继续教育和公共英语九类申报。本次申报我校无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继续教育项目的省级推荐指标。
1.普通教育项目须深化产教融合,对接科技和产业发展最前沿,重点围绕学科专业内涵重塑、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完善实习实践制度等方面开展有组织的研究。我校24个推荐省级立项指标。
2.课程思政项目须围绕如何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我校6个推荐省级立项指标。
3.基础学科项目须在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学科范围内开展拔尖人才培养教改研究。我校3个推荐省级立项指标。
4.人工智能+项目须围绕人工智能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深度融入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推动课程教材、培养方式、实习实践、教学评价等改革创新,深化和丰富“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我校3个推荐省级立项指标。
5.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项目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重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我校1个推荐省级立项指标。
6.图书馆项目须围绕图书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开展研究。选题可参考图书馆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立项指南(附件3)。我校1个推荐省级立项指标。
7.公共英语项目须专题研究普通高校公共英语教学改革问题,由从事公共英语教育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承担。公共英语项目均为一般项目。我校2个推荐省级立项指标。
(四)经费支持
1.学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立项的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经费资助。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
2.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二级学院可从各自一流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中资助校级自筹项目,按5000元/项予以立项。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立3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可立2项。
(五)选题指南
围绕落实《湖南省高等院校学科专业优化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育教学评估和日常教学管理发现的问题,并参考 2025 年教改立项指南(附件3),认真梳理急需解决的教育教学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形成教研教改的重点方向和领域申报项目。鼓励跨学院和跨专业的项目申报。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一)自主申请
申请项目结题应分别填写《2025 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2025 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原则上应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二)专家验收
省教育厅、学校分别对申报结题的省级/校级项目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种,“通过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次。
(三)相关说明
项目到期应该结题而未能结题的,主持人须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仍未通过的,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省级项目结题通过率、优秀率纳入学院年底绩效测算。2020年立项的省级项目必须在2025年完成结题,对评审结果为“暂缓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教育厅均予以撤项。
(四)中期检查
学校对2024年之前立项的尚未结题、且未提交过中期检查材料的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五)优秀典型项目征集
为更好地总结推广高校教研教改典型经验,请各学院在遵循项目主持人意愿的基础上,从 2025 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推荐1个典型分享项目。学校将立项一批校级典型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典型项目。推荐参评优秀典型项目的负责人,请完成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6)、每个项目简介控制在 5000 字以内。
三、材料填写与提交
(一)材料填写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和项目进展情况填写对应的表格。项目申报、项目结题、中期检查、典型项目推荐的表格不同,材料要求也不同。
(二)材料提交
1.项目申报统一提交《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7,一式三份)。
2.项目结题分为校级项目结题和省级项目结题。校级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一式一份),并附佐证材料。省级项目申请结题验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白色铜版纸胶装,一式一份),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结题所需全部佐证材料。缺佐证材料的项目不能结题。
3.省级项目申请中期检查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8,一式一份)。
4.以上材料都须同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包括佐证材料)。纸质档用统一的牛皮纸文件袋装好,并在正面粘贴申请书、中期检查或结题报告书封面。
5.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教科办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2)和《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典型分享项目汇总表》(附件13)。
6.所有材料均须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个人提交不予受理。职能部门人员可交由科研归口学院统一报送材料,项目申报不占用学院指标名额。上述纸质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时间要求
1.中期检查、结题、典型项目材料提交至学校的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2:00,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的截止时间为5月6日12:00。联系人:教务处(百熙楼216)袁耀宗、严若华,联系电话:88227991,电子邮箱:dysfjyk@163.com。
2.经学校审核后,拟推荐结题的省级项目主持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 2025 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佐证材料扫描版上传到系统(网址:http://222.247.225.211),系统开放时间为 3 月 22 日 00:00 至 3 月 27 日 24:00;拟推荐立项项目的主持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扫描版上传到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 5 月 15 日 00:00 至 5 月 19 日 24:00。逾期系统关闭。
教务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