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袁耀宗 发布时间:2024-12-31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强化目标管理与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成效,学校决定对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校内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已立项的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7个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重点梳理本专业自立项以来至今取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包括:专业认证、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教学竞赛、学生论文、学生竞赛、学生考研率等。

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会、组织的成果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与本专业无关的成果不得列为标志性成果。

三、考核程序

(一)学院自评。学院系统梳理专业建设情况,自行邀请校内外专家指导并全面自查、自评专业建设成效。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验收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撰写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3)。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展开评审。评审包括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汇报答辩人为本学院院长/专业负责人。评审安排另行通知。学校汇总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公布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内考核验收结果等级。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验收信息采集表》一式五份。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验收自评报告》一式五份。

3.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报送时间

2025321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研科(百熙楼216),电子稿发送至dysfjyk@163.com。联系人:袁耀宗、严若华。

五、工作要求

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校内考核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结果将向全校公示,并作为后续各学院向学校申请建设经费、项目支持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查促建。要认真总结凝练建设成效与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做好建设规划,确保专业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建设目标与任务。


  附件:

  1. 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览表

  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验收信息采集表

  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考核验收自评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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