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0浏览次数:

湘一师教通[2019] 4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切实了解我校开学期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落实高校课堂“立德树人”的教学目标,学校决定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小奇、童小娇

副 组 长:江正云

组织协调:蒋 蓉

成 员:校领导、校级教学督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院部正副院长(主任)、正副书记

二、检查时间

2月25日(星期一)。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随堂听课及院部座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一)教学条件检查。主要检查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的照明、卫生状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

(二)课堂教学检查。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授课地点、课程、教材、学生与课表的吻合情况;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学风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承担城南书院课程的院部应派1人参加城南书院校区的检查,2月23日下午5点之前将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各检查组成员应于2月25日上午7:50到指定地点集合,集合地点分别为城南书院校区教学楼大厅和东方红校区连廊。

(三)检查组成员第1-2节课听课,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课后交教务处联络员。

(四)检查组成员第3-4节课到院部座谈,听取院部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请院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25日下午4点前将座谈纪要的纸质稿、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邮箱19198065@qq.com)。

(五)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课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六)院部结合学校的期初教学检查安排,组织院级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开展本院部教学检查,具体工作由各院部自行安排,并于26日下午4点前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七)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部及时将教学检查有关情况反馈至任课教师。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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