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教通〔2019〕18号
关于报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
2019-2021年支出规划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关于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2019-2021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规划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规划与项目论证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专项资金的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1.根据省厅文件精神,专项资金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2019-2021年建设期规划资金额度以2018年实际额度的115%为参考,我校预计每年规划资金额度为1800万,三年共计5400万。
2.2019、2020年在上一轮支出规划的基础上项目内容及预算原则上不调整,但可进行补充完善,补充预算为每年200万;2019、2020年新增拟建设项目及2021年拟建设项目,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申报,由学校遴选确定。
3.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按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按模板填写2019-2021年项目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表(附件3)。
4.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原则上单个项目的经费预算不低于100万元。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要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拟建项目建设规划,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一个项目。
2.相近的建设内容尽量进行整合,突出项目建设规划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提高项目竞争力。
3.请在3月17日上午12:00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表(共6个)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相应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csys@126.com。
联系人:殷绪彬
联系电话:88228180
附件
1.关于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2019-2021年支出规划的通知;
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附表;
(1)湖南省2019-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规划表(发展改革类);
(2)湖南省2019-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改革发展类)排序表
(3)湖南省2019-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条件类”项目计划表;
(4)湖南省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改革发展类)“条件类”项目10万元(含)以上重大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表
(5)湖南省2019-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非“条件类”项目计划表;
(6)湖南省2019-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表(发展改革类)。
湖南第一师范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