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教通〔2019〕29号
关于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将2020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的组织形式
采用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两种方式,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师范生的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实习对象
2016级四年制本科学生、通过学籍转换考试的2014级六年制公费定向生。
三、师范类学生实习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教学计划,2016级本科师范生及2014级六年制公费定向师范生,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其中2016级学前教育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习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其他各专业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
(一)公费定向师范生的顶岗实习
1.公费定向师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至协议县(市)(即生源地)进行顶岗实习,再由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安排至实习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得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下学期开学后学生可直接到相关县(市)教育局报到,按教育局的安排到指定学校实习。
2.各院部应根据教务处下发的“2020届公费定向师范生花名册”核对本院部公费定向师范生的相关信息,并于4月11日前将核对后的学生名册报教务处(见附件1)。
(二)非定向师范生的顶岗实习
1.非定向师范生原则上需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学校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安排。各院部需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进程提前做好顶岗实习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联盟学校需要学生顶岗实习的,各对口联系的院部可在非定向师范生中安排,并在报送“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时将安排情况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2.外省籍师范生,因就业需要,可在生源地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但须确保实习时间不低于18周。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申请、审核程序如下:
(1)学生填写“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书”(见附件3)、领取“实习介绍信”(见附件4)。
(2)学生于5月10日前将申请书和介绍信回执交院部。院部核实学生自主联系的学校是否能够满足实习要求,并确认递交的材料有学生本人、家长签字以及实习单位签章等。
(3)院部于5月15日前将“非定向师范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学生名单”(见附件5)报送教务处。
(4)经院部审核、同意后,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下学期可直接到实习单位报到,进行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
4.各院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没按程序办理的,一律不得同意其自主联系实习。对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要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进行联络指导,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原则上,每人指导学生人数在20-30之间。
5.实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四、非师范类学生毕业实习
1.非师范类学生毕业实习由各院部负责安排和实施。院部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分专业做好毕业实习的工作安排,具体实习方案由院部自行制订。
2.实习方案(见附件6)于实习开始前1周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院部实习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和工作量核定。
五、其它
1.相关表格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
2.所有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需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稿请压缩成RAR文件并重命名为“XX学院2020届毕业实习材料”。
3.各院部负责将实习安排录入教务系统,指导教师工作量将通过系统计算。
附件:
1.2020届公费定向师范生花名册
2.参加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学生名单
3.自主联系实习学校申请表
4.自主联系实习介绍信
5.自主联系实习学生名单
6.实习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