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2021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小奇、童小娇
副 组 长:江正云
组织协调:蒋 蓉
成 员:校领导、校教学督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院部正副院长(主任)与正副书记
二、检查时间
3月1日(星期一)。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随堂听课、座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检查。主要检查教学场地、教学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2.教学场地卫生检查。主要检查教室内通风换气、垃圾清理、消毒等情况。 3.教学秩序检查。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授课地点、课程、教材、学生与课表的吻合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情况。
4.教学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是否做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结合;是否突出育人导向,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入课堂教学。
五、其他事项
1.承担城南书院教学任务的院部应派1人参加城南书院校区的教学检查,并于2月27日下午5点之前将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2.检查组成员应根据附件1的安排于3月1日上午7:50前分别到城南书院校区前楼大厅和东方红校区连廊集合。
3.听完第1、2节课后,检查组成员应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及时将表格交教务处联络员。
4.各部门应严格调、停课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课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5.各院部应组织院部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开展本院部教学检查,并于3月1日下午4点前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6.所有听课人员应参加第3-4节课的座谈;相关院部应提前做好座谈准备工作,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并于1日下午4点前将座谈纪要的纸质稿、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邮箱19198065@qq.com)。
7.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部及时将教学检查有关情况反馈至任课教师。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