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生物、化学实验室
二、自查内容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法规制度学习情况、危险废弃物管理情况、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等。
三、自查要求
(一)自查环节
自查分为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两个环节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学院在5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在严格、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撰写《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报告》,填写上学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登记表(附件)。相关材料请于5月15日下班前报送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88228253
附件: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登记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