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要求

推荐课程须为我校已认定的2019年和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课程不得变更课程类别和课程类型。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的推荐,且人员不得发生变更。

(一)线上一流课程。推荐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31日,且在2021年1月31日前应经过至少2个完整学期或教学周期的实践检验,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不在推荐范围。

(二)线下一流课程。推荐课程应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推荐课程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推荐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活动,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推荐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已认定为省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可全部推荐.

二、推荐数额

本次学校可限额推荐线上一流课程2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9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无限制。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各院部要应精心组织本次推荐工作,对申报课程及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及申报指导。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请提前查阅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所列内容均为必须提供。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各院部应以院部为单位于2021年5月24日前向教务处统一提交以上纸质档及电子档材料。每门课程的材料统一用牛皮纸袋装好,不接收个人材料报送。电子档材料请标记学院名称和内容统一发送。所有附件材料请登录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黄建密、熊薇,联系电话:88227991,电子邮箱:dysfjyk@163.com。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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