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课堂教学监控,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师生员工到校时间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罗成翼、童小娇

副 组 长:周发明

组织协调:胡春光

成 员:校领导、校教学督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院部正副院长(主任)与正副书记

二、检查时间

9月13日(星期一)。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随堂听课、座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检查。主要检查教学场地、教学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2.教学场地卫生检查。主要检查教室内通风换气、消毒等情况。 3.教学秩序检查。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授课地点、课程、教材、学生与课表的吻合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情况。

4.教学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是否做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结合;是否突出育人导向,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入课堂教学。

五、其他事项

1.承担城南书院教学任务的院部应派1人参加城南书院校区的教学检查,并于9月9日下午5点之前将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2.检查组成员应根据附件1的安排于9月13日上午7:50前分别到城南书院校区前楼大厅和东方红校区连廊集合。

3.听完第1、2节课后,检查组成员应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及时将表格交教务处联络员。

4.各部门应严格调、停课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课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5.各院部应组织院部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开展本院部教学检查,并于9月13日下午4点前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6.所有听课人员应参加第3-4节课的座谈;相关院部应提前做好座谈准备工作,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并于13日下午4点前将座谈纪要的纸质稿、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邮箱dysfjwk@126.com)。

7.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部及时将教学检查有关情况反馈至任课教师。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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