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2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爱我一师、兴我一师”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四个一师”建设,根据教学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定于第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罗成翼 童小娇

副 组 长:周发明

组织协调:胡春光 谭顺来

成 员:校领导、校级教学督导、职能部门正副处长以及学院正副院长(主任)、正副书记

二、时间安排

11月29日-12月3日(第12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自查

1.自查形式:课堂听课;查阅学院领导专题研究教学工作记录、教研室工作记录;检查课程大纲、教学日历整理归档情况。

2.自查内容:

(1)教学运行。主要检查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执行、教材的使用与应用、教书育人、教学态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各个教学环节。

(2)教学质量与监控。主要检查教师课堂教学创新活动实施情况;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举措及成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施情况(任课教师需提供教学日历、学生在线学习数据、课程教案以及学生对课堂的反馈意见);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教师互相听课情况、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落实情况。

(3)实验、实习与实训教学。主要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实习与实训组织及进行情况,实习、实训教学安排、实习手册的填写情况。

(4)教研室的工作开展情况。

(5)教风、学风、教学纪律情况。

3.自查总结:工作结束后,学院要写好检查总结,包括总体情况、教学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并于12月9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检查总结纸质稿以及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的听课评价表送交教务处教务科,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dysfjwk@126.com

(二)校级检查

1.课堂听课。校领导、职能部门正副处长根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安排表》(附件1)和教务处提供的课表自由听课,须听不少于两位老师的课。

2.教务处调阅学院领导巡查课堂记录本、听课记录本。各学院须于12月9日下午5点之前将学院领导巡查课堂记录本、听课记录本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查。

3.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抽查任课教师教案、作业布置情况,学院课程思政专题教研活动记录等情况,具体安排见《教学材料检查安排表》(附件2);抽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组织开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1.检查人员听课后需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3)。

2.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听课制度》(湘一师教字〔2019〕12号)要求,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各学院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10节;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其中至少1节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无特殊情况学院不得调整课表,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确保教学工作检查顺利进行。

4.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院部教学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2.教学材料检查安排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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